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论坛银行
  • 13495阅读
  • 102回复
楚修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39164
  • 精华 0
  • 发帖36
  • 新华山币2731 ws
  • 威望55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40(时)
  • 注册时间2009-10-19
  • 最后登录2011-10-01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9-11-28
引用
引用第79楼woxjin于2009-11-28 15:56发表的 :


      开始应该无效。 现在建议狂龙胜,规则嘛。这样其实二人都胜了,大家心里也都舒服啊。道理很简单,不用说大家应该明白的。

      


说得好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断肠刀客 离线

级别: 新华山侠客


  • UID1123
  • 精华 1
  • 发帖168
  • 新华山币14338 ws
  • 威望525 点
  • 贡献值2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322(时)
  • 注册时间2004-11-14
  • 最后登录2012-05-04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9-11-28
潜水很久了,一直在关注新华山。

竞技比赛规则肯定难以尽善尽美。我们的擂台对抗规则会有保护运动员必要,但不能成为判断成绩的栲桎。从视频场面上看,刘响明占绝对优势是无可争,击倒中止比赛那镜头反复看了很多遍,刘肯定不是有意的,他也没有必要攻击头部的理由。。。。。

狂龙如果获胜很尴尬。。。。如果两人水平难分仲伯的话,判狂龙胜出那无话可说。

说了许多废话,不扯了。

刘响明胜出!!!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庞龙 离线

级别: 新华山侠客

  • UID39074
  • 精华 0
  • 发帖204
  • 新华山币21947 ws
  • 威望356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428(时)
  • 注册时间2006-11-25
  • 最后登录2012-04-26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9-11-28
我认为刘响明胜。多届中泰比赛,泰方膝上中方头都是判胜的,谁叫你的实力不济。刘海龙把泰方摔下台,泰方抗议也无发改判啊。擂台上是残酷的。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级别: 新华山侠客

  • UID128867
  • 精华 0
  • 发帖150
  • 新华山币3729 ws
  • 威望187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441(时)
  • 注册时间2009-03-07
  • 最后登录2012-05-08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9-11-28
尊重规则才能办好比赛,比赛就是比赛不是打架,投了狂龙胜!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我也是 离线

级别: 新华山荣誉会员


  • UID903
  • 精华 1
  • 发帖6049
  • 新华山币2717 ws
  • 威望3752 点
  • 贡献值2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3158(时)
  • 注册时间2004-11-09
  • 最后登录2012-05-07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9-11-28
投票已经说明大众倾向了。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344],不要扔: 鸡蛋[0]
九月鹰飞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 UID1215
  • 精华 1
  • 发帖5393
  • 新华山币6053765 ws
  • 威望6205 点
  • 贡献值29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4427(时)
  • 注册时间2004-11-16
  • 最后登录2012-05-08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9-11-29
1、从犯规前场上的表现来说,毫无疑问是刘响明胜;


2、抛开规则,纯粹从个人主观看法来说,因点数占优的选手犯规导致对手不能继续比赛,我希望比赛的结果认定为无效。所以如果以后修改规则,我赞成以后的规则此种情形判定比赛无效;

4、从现有的规则来说,狂龙胜。个人看法是一码事,规则不合理需要修改又是另一码事,现在的比赛只能适用现在的规则。如果要把比赛的“规则”类比于“法律”,那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使现有的规则不合理需要更改,改变后的规则也只能适用于以后的比赛。根据现在的规则,我如果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的投票,我投狂龙胜,规则让我只能这么选。



附:“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而新法颁布之前,并不存在新法提供的既定的行为模式,所以颁布后的新法就不能依据该模式对之前人们的行为去引导。换句话说,新法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来调整。另外,法还具有预测作用,即凭借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未颁布的法,并不为人们预知,自然也就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391],不要扔: 鸡蛋[3]
泉水 离线

级别: 新华山骑士

  • UID33575
  • 精华 0
  • 发帖1034
  • 新华山币10434 ws
  • 威望1129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373(时)
  • 注册时间2006-10-07
  • 最后登录2012-05-04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9-11-29
    5 运动员因非故意的犯规致使对方受伤不能继续进行比赛,取消当场比赛的资格,判对方胜。

如果比赛前订下的规则都不遵守的话,那为何要制定规则?
在事实面前打自己耳光吗?
或者又是恶搞一下大家?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12],不要扔: 鸡蛋[1]
这儿只能围观
小豪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 UID1008
  • 精华 4
  • 发帖2908
  • 新华山币213435 ws
  • 威望3537 点
  • 贡献值17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66(时)
  • 注册时间2004-11-11
  • 最后登录2012-01-06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9-11-29
两位选手都不认识,只认识规则,所以尊重规则。

实力是另外一回事,就像小琼斯当年不小心犯规---对手已经倒地又补了一拳被判输那样,笑一笑马上就来个二战,看谁厉害。多爷们,二战的时候两回合就把对手放倒。

不过不要像小琼斯当年在韩国的奥运会上被棒子贿赂裁判颠倒黑白就好。

有句英文说的好:Don't hate the player, hate the game

希望新华山这个平台举行的比赛公平,公正。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313],不要扔: 鸡蛋[0]
Do you want to be a fucking fighter?!----Dana White
马超110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41002
  • 精华 0
  • 发帖4
  • 新华山币2690 ws
  • 威望22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时)
  • 注册时间2009-11-29
  • 最后登录2009-11-29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9-11-29
懂得比赛常识的一看就知道,肯定对方犯规肯定是伊晓龙胜,说他赢对他是讽刺,怎么讽刺了,难道实力不如对方就可以随意被蹂躏吗?我觉得伊晓龙拿冠军理所当然,至于裁判为什么不对头两次,我只的第一回合头两次,不做任何判罚,我也有疑问,一次没看见,第二次也没看见,下面的总裁判长也没看见,规则不完善就要建立在选手的荣誉之上,这些疑问,不要说什么实力,是比赛就会有实力强弱只分,怎么难道实力差也是错,
有点激动,就当我放屁了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马超110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41002
  • 精华 0
  • 发帖4
  • 新华山币2690 ws
  • 威望22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时)
  • 注册时间2009-11-29
  • 最后登录2009-11-29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9-11-29
我刚发现投票有一百多~怎么评论就只有这么少.难道投票有???/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sdkdjgh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37245
  • 精华 0
  • 发帖17
  • 新华山币5618 ws
  • 威望46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35(时)
  • 注册时间2009-08-23
  • 最后登录2011-07-31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9-11-29
回 2楼(suckitup) 的帖子
认为规则不完善,可以不来比赛,既然来比赛了,就是肯定规则.就一定要遵守,你要按新规则来,可以,从下场开始,这场还得按原来的规则,狂龙胜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sdkdjgh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37245
  • 精华 0
  • 发帖17
  • 新华山币5618 ws
  • 威望46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35(时)
  • 注册时间2009-08-23
  • 最后登录2011-07-31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9-11-29
回 85楼(九月鹰飞) 的帖子
规则不合理需要修改又是另一码事,现在的比赛只能适用现在的规则。如果要把比赛的“规则”类比于“法律”,那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使现有的规则不合理需要更改,改变后的规则也只能适用于以后的比赛。根据现在的规则,我如果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的投票,我投狂龙胜,规则让我只能这么选。
支持说法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dalishugege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30183
  • 精华 0
  • 发帖10
  • 新华山币3574 ws
  • 威望45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74(时)
  • 注册时间2009-04-11
  • 最后登录2011-07-24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9-11-29
龙的打法不应该提倡,,而且实力也确实比对手差得多
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还是投了龙

我认为裁判的处理不力在这次事情中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pig 离线

级别: 新华山骑士


  • UID371
  • 精华 2
  • 发帖1348
  • 新华山币1 ws
  • 威望1137 点
  • 贡献值1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538(时)
  • 注册时间2004-10-28
  • 最后登录2012-05-02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9-11-29
投了伊晓龙胜,按九月鹰飞说的,规则最大吧
场面上是刘响明胜,如果刘响明不犯规造成对手无法比赛的话,规则上他也赢了,可惜他没有做到。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4],不要扔: 鸡蛋[0]
dalishugege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 UID130183
  • 精华 0
  • 发帖10
  • 新华山币3574 ws
  • 威望45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174(时)
  • 注册时间2009-04-11
  • 最后登录2011-07-24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9-11-29
如果裁判在刘几次上头,没造成伤害钱给予警告制止,,,,那么比赛正常进行下去结果刘的胜出应该没什么异议

正是由于前面几次膝盖上头裁判都没有处理,最后一次明显的违规重击之后,再判刘违规输掉比赛情理又说不过去。
但是前面已经犯错了,后面也不能将错就错,果断的判定违规也仅仅是承认前面的失误。如果赛后来判断刘胜利,那就是对整个比赛规则的冲突,规则比结果重要……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
ws787 离线

级别: 新华山侠客

  • UID111970
  • 精华 0
  • 发帖169
  • 新华山币13447 ws
  • 威望307 点
  • 贡献值0 点
  • 交易币0
  • 在线时间753(时)
  • 注册时间2008-03-27
  • 最后登录2012-04-30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9-11-30
虽然在技术上刘占有很大优势,但是犯规就是犯规,投狂龙胜。
请给我的帖子送: 鲜花[0],不要扔: 鸡蛋[0]